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手段有哪些?深圳有专业的代理公司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 09:59   浏览量:551

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备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现行《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换言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全面、系统的保护;《商标法》虽然并不排斥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但是相对于注册商标,在保护范围、保护强度上都相对减弱。

尽管如此,事实上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未注册商标,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复杂的:有的是因为小企业对商标保护的必要性缺乏应有认识;有的是因为企业不了解商标注册流程,误认为商标注册需要花费较大成本;有的是因为企业忙于生产经营,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品牌维护;有的是因为企业并不打算长期使用某个固定的商标,而是不定期的地推出新的子品牌,不愿意在同一个商标上投资过多。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当某个企业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注册时,反而存在着被起诉侵权的风险。

    首先,必须证明商标达到“一定影响”,即在某一区域内为相关领域的消费者所熟知,但不要求达到“驰名”的程度;

其次,尽管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限于原商标使用范围,并且要应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要求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从“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可以看出商标法对于在先使用商标的限制,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看出商标法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某种“隐性惩罚”。由此可见,及早注册商标,仍然是企业商业竞争的优势策略。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企业在先使用的商标不足以达到“有一定影响”,又得知其商标被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项目上被注册时,应该怎么办呢?对此,企业可以尝试从《著作权法》中获得帮助。《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著作权正是一种典型的“在先权利”。

因此,对于那些缺乏足够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而言,如果企业能证明商标图文组合设计系自己原创并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就可以主张未注册商标同时还构成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来阻止其他企业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这种方法,就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商标保护策略——“商标版权化”。此类维权方法在很多案件中得到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认可。

但是,如前文所述,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早日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以上就是聚惠企业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手段有哪些?深圳有专业的代理公司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工商登记及财税相关的内容可以给聚惠企业小编留言,或者微信、微博搜索聚惠企业,也可以在百度搜索公司名称聚惠企业登记进入我们的官网,我们会定期更新行业最新消息哦。

 


预约咨询

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的咨询顾问将与你联系,免费咨询。

关注我们

添加聚惠企业微信或搜索:JHQY128

扫描查看聚惠企业小程序

热门业务更多>>

马经理(同微信)

13724392599

工商代理

财会税务

香港公司

知识产权

资质审批

海外公司